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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网拍卖

2021惠民文化季孔网拍卖夏季文物拍卖会 ——— 名人墨迹·文献影像专场

孔网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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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17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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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写本
一册五十七页

刊载:彭长卿《清末刺马案》,《紫禁城》,1988年10月27日。
签条:名人尺牍,水流云在盦藏。
说明:沈能虎、俞樾、刘瑞芬、王凯泰等上款。金寿泉旧藏。此为马新贻、薛时雨、金开泰、钱应溥等信札册,计二十通共五十七页,围绕清末四大奇案之一“刺马案”而作,涵盖受害者马新贻本人以及曾国藩、李鸿章、孙衣言等众多案件当事人,涉及案件内情、审理情况及挽联等众多资料,为关于此案的重要一手文献,系非常重要的历史文献。诸信均作于1870年前后,所及人物多系封疆大吏,属高层官员文献。其中,薛时雨所作挽联见载于梁羽生著作。信札册谈到曾国藩、李鸿章、广东巡抚蒋益沣、浙江布政使杨昌浚、江宁布政使梅启照、六安府学教授薛暄黍等,涉及训练海军,筹办绿营兵,操办洋务等众多时事。刺马案指清末张汶祥刺杀两江总督马新贻的故事,事涉最高级别的封疆大吏,乃至湘军和中央的关系,使得案件被封闭处理并草草结案,导致众说纷纭,成为悬案。
作者简介:1.马新贻(1821-1870),清末山东菏泽人,字榖山,道光进士。初任安徽建平(今郎溪)、合肥知县。同治二年任安徽布政使。1867年授闽浙总督。1870年赴署西偏箭道阅射,事毕还署时被张汶祥刺死。有《马端慜公奏议》。
2.薛时雨(1818-1885),字慰农,又字澍生,号桑根老人,安徽全椒人。咸丰进士,官嘉兴、嘉善知县和杭州知府。后主讲崇文书院、江宁尊经书院和惜阴书院。
3.沈韵锵(清),字笈丽,江苏候补县,吴兴沈秉成之弟。
4.孙衣言(1814-1894),字琴西、翏西、邵闻,号颐斋、遁叟。孙锵鸣弟。浙江瑞安人、道光三十年进士,授编修。光绪五年由江宁布政使授太仆寺卿。咸丰六年会试同考官,工书法,藏书十万。有“玉海楼”与宁波“天一阁”“嘉业堂”同为浙江三大私家藏书楼。
5.勒方琦(清),江西新建人,字少仲。光绪元年任江苏按察使。三年迁广西布政使。五年擢福建巡抚。七年调任贵州巡抚,旋改东河总督,未赴任以病免。
6.王香倬(清),字子云,湖南衡阳人。入曾幕约在咸丰十年。官至候补知府。
7.金鸿治(清),字季云,桐乡人,咸丰八年署昭文主簿。
8.王凯泰(1823-1875),初名敦敏,字幼徇、幼轩、补帆,号补园主人,江苏宝应人。道光三十年(1850)进士。曾任浙江督粮道、浙江按察使、广东布政使、福建巡抚等。著有《致用堂志略》《致用堂捐藏书目》等。
9.欧阳利见(1825-1895),清末将领,字庚堂,号健飞,湖南邵阳人。1854年投湘军水师,对太平军作战,累迁至副将。1880年调任福山镇总兵,次年晋浙江总督。甲午中日战争时,奉调前线,途中病故。著有《金鸡谈荟》。
10.钱恩棨(清),江苏太仓人。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拔贡,官知府。著有《紫芳心馆词钞》,有咸丰七年《太仓三家词》本。
11.钱应溥(1824-1902),字子密,别署葆真老人,浙江嘉兴人。钱泰吉之子。拔贡出身,参加朝考得一等,用为七品小京官,分吏部,直军机。次年迁左都御史,转工部尚书。
鉴藏者简介:金寿泉(1896-1973),名宏鼎,以字行,斋号水流云在庵,吴人,海派早期著名画家金尔珍之后。
上款简介:1.沈能虎(1842-?),字子梅,号怀景、轶侪,浙江海盐人。曾从李鸿章攻捻,官直隶通永道,后任招商局会办、总办等。
2.俞樾(1821-1906),字荫甫,号曲园,晚号曲园老人、曲园叟,浙江德清人。道光三十年进士。历任编修、河南学政。终身从事学术研究,为一代经学宗师。工书法,生平不作楷,非篆即隶,尤工大字。
3.刘瑞芬(1827-1892),名一作瑞棻,字芝田,号青山,室名养云山庄,安徽贵池人。同治初年随李鸿章至沪,为淮军办理军械运输,累保道员,督办淞沪厘捐。光绪间授苏松太道,累迁江西按察使、布政使,护理江西巡抚。后历任驻英、俄、法、意、比诸国公使。1889年奉召回国,授广东巡抚。
RMB: 250,000-300,000
温故“刺马案”:大事化了的行刺事件
文/蒙怡诺
张汶祥“刺马”,是晚清第一号大案和奇案。
说它大,是因为清朝分量最重的两江总督,当街被刺。
说它奇,刺客何以能如入无人之境般走向两江总督,没人拦一下,就让刺客下手了。刺客下手的地方,居然就是两江总督的阅兵场。凶手行刺后却不逃走,若无其事,被捕后被审问的种种表现和供词以及朝野内外对马新贻及张汶祥的种种传闻,更为神奇。案件尚未终结,上海剧团即编出马新贻全传,使本案的神奇色彩锦上添花。
最后张汶祥判了个凌迟处死的刑罚,并于马新贻灵柩前摘心致祭。同治十年二月十五日,由监斩官马新贻的弟弟马四奉旨执行。
尽管本案奏成定谳,而凶嫌亦已服辜,然人心未慊,众议汹汹。揆其案情,盖有五“疑”:一为事件奇;二为熬审时间过长;三为主审官员屡换;四为朝廷态度不一;五为凶嫌犯罪动机未明。故此历来传说纷纭,从发生时间、刺客姓名、犯罪动机到事实真相,都言人人殊。而尤可异者,则是人心各有主见,入主出奴,各执一说,迄今百数十年,究竟“真相”如何,终无定论。后人将此案列为“清末四大奇案”,较诸他案,果真是千古未曾有之“奇”。
现在将此“奇案”多处引人注目之处进行逐一探讨。
一、案发现场
晚清学者张文虎应曾国藩之邀主事金陵书局,与曾国藩、曾国荃以及历任两江总督李鸿章、马新贻等人都有直接交往。现存《张文虎日记》断断续续记载了同治三年到同治十一年,他在金陵书局的生活和学术活动,而刺马案就发生在其间(同治九年)。我们可以从他的记载中重新审视这一疑案的许多细节。《张文虎日记》详细记载了“刺马案”发经过,尽管张文虎本人并不是现场的亲历者,但他和马新贻有较多私交,他所交往的友朋中许多人都是马新贻的座上宾,他记载的这次刺马案经过,当来自马新贻身边的友人,其可靠程度不言自明。
同治九年七月廿六日,午刻,马制军为刺客所中,小腹受刃,甚危,人心皇皇。金丽泉、何虹舫子耕研(名振宬)来拜。接虹舫信并新补板《陈忠裕集》。夜与叔起、赓庭论此事,奇变非常,大可忧。
同治九年七月廿七日,据闻,昨日制军于教场阅兵讫,带数亲兵步行,将入后园,忽一人拦前称冤。制军方接状,一人自后至刺刃,亲兵急救不及,其刺刃者被获,称冤者遁去。众畀制军回上房,已不能言,气息如丝,刃处无血而口中反流血,医者束手,有以辰州符治者,竟不效,仅一周时而绝。鞫凶人,绝无口供,但言将军知之,声似湖北人,与以猪肉面,不食,疑为回教也。验其刃,乃寻常佩刀,意以药煮,故伤而无血。制军沈静和平,接任以来,谨守曾侯旧章,无少更动,遽罹此厄,真不可解。
同治九年七月卅日,据凶人自言,名张文祥,湖南人。其鸣冤者亦被获,据供山东人来告贷者,实不知凶人行刺事。
《张文虎日记》的这段记载对我们认识刺马案提供了几个有益线索:首先是在张汶祥行刺之前,刚好有一个山东人前来告贷鸣冤,马新贻是在接受其诉状的时候被张汶祥突袭行刺的,这和《清史稿》的记载有别。据《清史稿》记载,当天当马新贻阅射毕还署时,张汶祥伪装成陈状者突袭得手,《清史稿》并没有提到有其他人参与。其次,马新贻被刺后情势危急,主要症状是伤口无血而嘴里流血,刺客的刀有毒,当时医生已经没有办法医治,连符箓都用上了,被刺后马新贻仅一周时间便撒手人寰。再有,张汶祥可能是回教中人。《张文虎日记》记录于案发的第二天,据日记可知,当时即鞫审了凶犯,张汶祥只说“将军知之”,绝无口供,并无后人传说的朝廷大员篡改口供的讹闻。
二、刺客其人
同治九年八月廿四日,据云,凶人家属在湖州,往者已拿获,为之一快。
同治九年八月廿五日,方委员来,言所获凶人眷属乃一子,年十二岁,又一女,年十五,及其舅妻共三人也。
作为晚清四大奇案的主犯,张汶祥的生世流传下来的可靠记载并不多,无论金天羽作的《张文祥传》还是张相文《南园丛稿》对张汶祥的记载,大多是市井传说,《张文虎日记》则透露出张汶祥个人较多的生世材料,比如,张汶祥不食猪肉面,有可能是回教中人,说话操湖北口音,是湖南人,这和野史传说都说张汶祥是河南人不同。张汶祥的家属在湖州,计有一儿一女和舅妻共三个人,从子女的年龄推断,张汶祥当时三四十岁左右,正当壮年,比马新贻要小近十岁,马被刺时,不足五十。
三、主审官员
自案子发生到结案之后,那些“修炼成精”的朝中大臣对这个案子的态度是讳莫如深,纷纷置身事外,唯恐接手这个烫手的山芋。于是,“刺马案”两派钦差,三换主审,延宕半载,其间枝节横生,更显得错综复杂。
首先,张汶祥所供述的行刺缘由,各级问官一概不予录供,不予上报,即不敢记录,不敢上报,而张汶祥却在数月之间始终矢口不移,这就是上谕中所说的“坚不吐实”,“此案尚无端绪”,一个将军和州县司道诸多官员“熬”审即各种刑讯了几个月还是刺客所供,又不敢如实上报。
第二,魁玉等经过四个月的刑讯再刑讯,熬审再熬审,设法再设法,递供、诱供、遇供的结果,终于有了使朝廷满意,不失马新贻这个总督面子的“口供”,即谋反叛逆。
第三,从这个案子发生后,朝延调曾国藩为两江总督,督审此案,又调张之万会同魁玉审理,又派刑部尚书与曾等共同审理此案,可见朝廷对此案发生后的审理既重视又焦虑不安又不满意,而不断加派矢臣前往,说明这个案件非常复杂,而并非现存文件中明说的那么简单。
第四,朝廷不断加派受审的三名一品大员,却都是迟迟不予前往。曾国藩是八月三日下谕,直到第二年二月案子快终了时他才出现以同意原拟定的罪名而定了案;张之万,八月十日下令调他前到南京会同魁玉督伤司道各员对张汶祥设法熬审,至到九月下旬,张之万才到达;郑敦谨,十一月二日已经被谕令急赴南京会同审理此案,直到十年二月初六日的上谕中才说,此案经过曾、郑复审,照原拟罪名定案判决。
四、案情迷离
张汶祥到底为何胆敢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刺杀朝廷的封疆大吏呢?
关于此,案情复杂,可谓扑朔迷离,“刺马案”虽然已经过去了一个多世纪,但学界、民间对疑案的探讨、演绎却从未停止过,其中“刺马”之由更是疑案的核心。综合各界说法,“刺马案”之由可以归纳为六种:(一)张汶祥挟嫌报复;(二)马新贻渔色负友;(三)马新贻通回卖国;(四)丁日昌买凶刺马;(五)反洋教者买凶刺马。
就这五种“作案动机”细分,可归为三大类,一是仇杀,包含了挟嫌报复、为友复仇;二是义杀,指张汶祥视马新贻为通匪卖国者;三是谋杀,而幕后主使者可能是丁日昌或仇教者。但不管哪种动机,此案在朝廷的催促下匆匆盖棺定论了。
当然也有真心要查出真相的,比如和马新贻私交甚厚的安徽巡抚英翰、受马新贻知遇之恩的江宁布政使孙衣言,《张文虎日记》还提到孙衣言为马新贻撰写的墓志铭中谈到在马新贻遇害后,孙本人因闱事没来得及参与审案,他抗言对案犯要用酷刑,但没有人听从他的建议,案件仓促审定上奏,孙衣言为此愤愤不平。
五、案件“真相”
“刺马案”审案过程极其艰难,凶犯闪烁其词、半吐半露、前后不一。但仔细推敲后上文所述的刺杀动机都立不住脚。辛亥革命后,由于清朝已经倒台,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渐渐公开,有关刺马案的“真相”也逐渐浮出水面。
当时很多人都认为,马新贻的死与湘军脱不了干系。而张汶祥的真实身份也渐为人知:他本是从太平军投诚到湘军的一名士卒,而且还属于曾国藩的得力干将鲍超的霆军统辖。至此,刺马案的真相已经呼之欲出。
马新贻被刺死,正死在密查太平天国藏宝之谜及湘军在南京的其他劣迹这个关节上,曾国藩也许不是主谋,但主谋必然是湘军的重要人物,而案发后,曾国藩也可能知道谁是主使,但形势迫使他不得不为亲者隐。这不仅关系到湘军利益,也可能牵涉更多祸端……
太平天国在南京经营十年,各种粮饷自不必说,天王府金银财宝堆积如山,其他王府、将军府也有不少收藏。曾国荃攻陷天京后,纵湘军抢掠数天。为了灭迹,又放了一把火,使南京城一片火海,足足烧了八天八夜,湘军子弟均中饱私囊,各种大小车辆向家乡湖南源源不断运送财物。几年中,湘军子弟抢购土地遍及湘鄂,朝野议论纷纷,恭亲王亦颇有微辞,慈禧太后心中不快。
十几年来湘军实力迅速膨胀。太平天国起义败后,人们传言曾国藩有野心。与太平军作战时,清廷不得不倚重湘军。但是,太平军被“荡平”了,朝廷能允许曾国藩在江南坐大吗?东南卧着一只虎,朝廷睡觉也不安心,于是,把曾国藩调离江宁,派马新贻任两江总督,迅速裁撤湘军。而南京本是湘军攻下的,一直被湘军视为私地,他们在那里经营了数年,岂能轻易让给马新贻?
不一定是湘军策划了“刺马”,但没有湘军的认可,“刺马”就无从下手。这一手,并非博弈,而是挑战,光天化日下,就在阅兵场上,刺客一出手,便将总督杀了,不是用枪,而是用匕首,并非躲在人群里远距离射击,而是向总督冲过去,贴身行刺。这简直就是“万马军中取上将首级”!那么多的士兵,竟然让这么一个刺客,那么轻易的就奔向他们的总督大人,除非是放行,把刺客放到总督大人的身边去,此外,怎么可能!更为令人难堪的是,刺客并不急于逃走,他好像不是来行刺,而是来行刑,他把阅兵场当作他的刑场,向那些来抓他的士兵,宣布他就是杀人凶手。
马新贻从到总督府一直没有自己的军队,可以说,他死的两年前,是窘然一身来到南京的。这位天真的总督,可能永远不会知道,自己已是踏进了虎狼窝,以至于他在最后的喘息与不解中说:“为什么一个我不认识的人要杀我?”马新贻被刺的真相,朝廷不可能不明白,但为什么要虚张声势地下令严查呢?是做戏给曾国藩看,还是真想彻底打击一下湘军?但不容置疑的是,自马新贻被刺后,两江总督的宝座就一直掌握在湘系的手中,其他人不敢问津。
以此,信谳成疑谳,结案变悬案,故孙衣言感慨:“阴谋秘计,殆不可测。然其事莫能明也。”而马新佑则悲悼:“终觉疑案之莫明,悠悠苍天,抱恨终古。”“刺马案”真相如何?或者说,“刺马案”可能不可能有真相?上述几种“真相”,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
这个大案已过去一百多年,但确因其情节复杂,非同一般,而长期传播于各个阶层的广大人士之间。诸种说法,多有演绎的成分,有的甚至已经和里巷说唱、稗官野史无别,真实有史料做支撑的论证并不多见。毕竟时代渐远,亲历者早已作古,欲索无由。加之朝代更替,沧海桑田,古人的恩怨终归难逃湮没无闻或戏说曲解的宿命。
因此,此件标的关于“刺马案”相关重要信札册,许多有价值的线索正渐次显现,为重新审视“刺马案”提供了许多新鲜的史料和思考角度。
参考文献:
[1]
著录:《名联谈趣》P730,梁羽生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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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4至28日上午9: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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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何各庄村 328 号红厂设计创意产业园 C 栋孔网民俗古籍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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